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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2月25我從小生活在東北。
家庭破裂父親是個當地的混子。
一次群架中被人砍掉了左手。
母親這時離開了他。
最後父親鬱鬱而終。
從小沒有父母的管教。
只有外婆養活著我。
所以初中沒畢業。
我也就子承父業。
當了個小混子。
跟著父親當年的兄弟。
說實話老一輩混子天天為了面子而活。
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要和人廝殺,沒有經濟頭腦。
所以我大哥沒幾年就判了重刑。
我也跟著受了牽連。
那一陣子還對涉黑還不是狠抓。
我也沒有傷人。
判了個尋釁滋事呆了5年。
其實這次事兒我就判4年6個月,但之前有個判三緩二。
跟上了數罪併罰判5年。
進去之前也過了幾年表面風光的子。
認識了一個女孩。
我們當地師範學院的。
我對她很好,但從沒想過結婚。
我在看守所呆了11個月。
因為我沒上訴。
也沒錢請律師,上訴不上錢,還是那些年。
我也就認了,後來另桉處理,我就去教育改造了。
在入監隊的時候,我也沒有填寫接見名單。
我知道也沒有人能來看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