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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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miss趙,有李世芬當年案發時的資料嗎?”在病例室裡,齊堯詢問著專管病例的護士趙美雲。

“案發時的資料?”趙美雲偏頭想著“病例應該都給你了吧?”

“不是,我不是要找病例…”齊堯解釋著,李世芬的病例他已經看過不知道多少次了。

“有沒有她殺人當時的資料?像是剪報、雜誌什麼的。”這幾天,他時常會想起上次杜麗凱對自己的描述。難道那時的巡警真的有意要侵犯她?如果真是如此,那麼杜麗凱對那個巡警的反擊,應該可以認為是正當防衛。也許,看看當時的報導可以找出什麼蛛絲馬跡來。

“有啊!”趙美雲回答,領著齊堯來到偌大的檔案室。

“我們留的不是剪報,而是當時的整份報紙,所以你可能要在各個版面找一下。”她告訴了齊堯關於李世芬的檔案號碼,就留下齊堯一個人離去了。

檔案室雖然大,卻整理得很有條理,齊堯沒花多久工夫,就找到了好幾份關於李世芬殺人案件的報導。

未成年少女深夜殺害巡警!

‮夜午‬催魂花,妙齡女子心狠如狼!

在當時,一個不滿十八歲的女子,在深夜的公園裡殺了巡警,又加上她本身異常的人格分裂,引起社會上極大的關注,連續上了好幾天的頭條。幾乎從案發起,到法院宣判定讞,報章都持續地報導追蹤。

【本報訊】今凌晨一時許,一位河濱公園的巡警蔡倫華(四十六歲)遭人以斷裂的路燈杆重擊後腦致死。兇嫌是一位年僅十七歲的李姓少女,被員警發現時,她躺在離死者不到五公尺的草叢中,滿身血跡:衣衫不整,並昏睡不醒。

警方據找到的兇器,上面沾有血跡及數枚清晰指紋,因此判定她嫌疑重大。少女對警方的訊問,一概不予回答。對於少女為何深夜出現於該處及行兇動機,目前警方已將她收押,做進一步調查…

齊堯看了多份報紙,除了有些報紙提到“衣衫不整”之外,本看不出當時有什古怪的地方。

整件案子從案發到判決確定,歷時將近一年,也許是到了未了,新聞已經降低了,齊堯看到關於這次案件的最後一份報導,只剩下一個小篇幅,算是做了代。

【本報訊】發生於民國八十三年間河濱公園殺害巡警命案,兇嫌李姓少女經鑑定具有人格分裂症狀,法院認定她行兇時乃處於神智不清、心神喪失狀態,無法對自己的殺人行為負責,判定她入醫療院所給予強制治療…

再來,就是討論如何管理神分裂病患的政策、省思,醫院、政府機關的言論、政策實施。

齊堯乾脆把報紙一丟,向後靠在椅背上嘆了口氣。

等事情發生了才再討論政策革新、管理有什麼用呢?還不是三天打魚十天曬網!做什麼事都只會唱唱高調、虎頭蛇尾,他早就受夠那些政客的官樣文章了。

不過,事隔了那麼多年,證據早就散失了,要找出死者蔡倫華到底想對李世芬做什事已經難如大海撈針。也許他真想侵犯她,或者只是想制止她,這些事實只有他們兩個人知道而已,不過,隨著蔡倫華的死亡、杜麗凱的失去意識,真相也就這麼石沉大海了。

想到這裡,齊堯又重重地嘆了口氣,無意識地翻閱手中的報紙。突然,一幀黑白照片就這麼跳入了他的視線裡。

照片不大,印刷效果也不好,又因為事隔多年顯得陳舊難辨,不過,還是被眼尖的齊堯認出來了。

照片上是個女孩,長長的頭髮,年輕的臉龐帶著稚氣,不過,那雙眼仍然令齊堯印象深刻,大大的雙眼帶著淡淡的哀傷。

那是邵慈若啊!齊堯確信自己絕對不會認錯,連忙閱讀一旁的相關報導。

【臺北訊】昨夜八德路二段一處民宅失火,李姓一家四口三死一傷,僅其養女邵慈若(二十歲)存活,該女受輕微嗆傷,目前經醫院處理後已無大礙。

據警方研判,起火點應為客廳及廚房,疑為用火不慎,但仍不排除有人為縱火的可能。

死者資料如下:李存德(五十一歲)、李張玉嬌(四十歲)、李豐成(二十七歲)…

那一段子,火災不時發生,因此,報紙上只對這次的事件有這則小小的報導和照片,此外,就什麼也沒有了。

慈若的家裡曾經發生過火災?齊堯忍不住又替邵慈若心疼了起來。全家除了她之外,都在火場中喪生了。當時不過二十歲的她一定過得十分辛苦吧!據報導,她還是死者的養女,說不定她的家人對她也不好呢!

那麼,她又是怎麼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呢?因為打擊過大,所以才患了神病,而且還是重度神病?齊堯怎麼想都覺得不合理。不過,信息實在太少了,他本沒有任何頭緒。

“miss趙,你知道邵慈若這個病人嗎?”走出檔案室,齊堯指著報紙上的照片問著正在一旁打計算機的趙美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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